将乐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事厅《关于统一组织我省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9]49号)和三明市教育局、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明市人事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09]141号)的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学校师资力量,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招聘方案: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详见附件)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5、热爱农村教育事业,专业对口;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照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上合格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小学一至六年级相应专业课程),总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2、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3、面试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人事、编办等部门负责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的测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即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分。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考核。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从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经公示(7个工作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598-2269263
联系人:杨文龙、万丽珍。
附件:2009年将乐县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将 乐 县 教 育 局
中共将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将 乐 县 人 事 局
将 乐 县 财 政 局
二OO九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2009年将乐县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序号 单位 拟招聘人数 拟招聘人员岗位 人数 专业
1 高唐中心小学 1 教学岗位 1 科学
2 南口中心小学 1 教学岗位 1 英语
3 白莲中心小学 1 教学岗位 1 英语
4 黄潭中心小学 2 教学岗位 1 英语
1 体育
5 万安中心小学 1 教学岗位 1 英语
6 光明中心校 1 教学岗位 1 英语
7 漠源中心校 2 教学岗位 1 语文
1 英语
8 万全中心校 3 教学岗位 1 数学
1 美术
1 幼教
9 安仁中心校 2 教学岗位 1 英语
1 幼教
10 大源中心校 6 教学岗位 1 数学
1 英语
1 体育
1 美术
1 音乐
1 幼教
11 余坊中心校 4 教学岗位 1 语文
1 英语
1 音乐
1 幼教
12 龙栖山学校 1 教学岗位 1 英语
合计 25 25
注:英语10人、科学1人、语文2人、数学2人、音乐2人、美术2人、体育2人、幼教4人。